在中國的刑事訴訟中,取保候審是被告人在依法逮捕或者被批準逮捕后,在未被判刑前暫時保釋的一種方式。那么,如何取保候審?取保候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本文上海取保候審律師將為大家詳細解析。

一、如何取保候審
首先,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以下兩個基本條件:
1、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必須具備取保候審的條件,即屬于非刑事拘留必須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;
2、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必須能夠提供足夠的擔保人和擔保物。
其次,取保候審的流程如下:
1、犯罪嫌疑人通過律師向公安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;
2、公安機關接到申請后,將案件移送審查起訴的檢察機關進行審核;
3、檢察機關審核通過后,將案件移送法院審理;
4、法院對申請進行審理,如符合取保候審條件,裁定取保候審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取保候審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夠適用的,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取保候審適用于輕微罪行或者有法定緩刑、假釋的罪犯,同時也適用于可能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。
二、取保候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
犯罪嫌疑人在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時,需要準備以下材料:
1、身份證、戶口本等身份證明材料;
2、擔保人的身份證明和財產證明材料;
3、居住證明材料;
4、提供的擔保物證明材料;
5、律師委托書和律師身份證明材料。
需要注意的是,提供的擔保人和擔保物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和條件,具體可以參考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一百三十八條的規定。
三、法律案例和法條
案例:某公司銷售的保健品被認定為虛假宣傳,銷售人員被警方逮捕。該公司申請取保候審,但被法院駁回,犯罪嫌疑人不滿意后又多次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審申請,均被法院駁回。最終,該公司銷售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。
法條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九條規定,被告人被依法逮捕或者被批準逮捕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取保候審:
(一)案件證據不足,不符合逮捕條件的;
(二)因病不能繼續羈押,但又不符合解除羈押的條件的;
(三)可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其他情形。
同時,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,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,應當由辦案機關依照有關規定在三日內作出決定。辦案機關拒絕取保候審申請的,應當書面通知被告人及其近親屬,同時告知他們有權向上一級辦案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。
取保候審是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的一種重要程序,具有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作用。在具體實踐中,犯罪嫌疑人需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,提供足夠的擔保人和擔保物,并且在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時需要準備充分的相關材料。同時,公安機關、檢察機關和法院在處理取保候審申請時也需要依法依規辦理,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。
四、取保候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需要向辦案機關提供以下材料:
申請書:犯罪嫌疑人應當書面提出申請,說明自己申請取保候審的理由和擔保方式,并親筆簽名或者蓋章。
擔保人身份證明:擔保人應當提供身份證明,包括身份證、戶口簿等有效證件。
擔保物證明:擔保物應當具有確鑿的產權或使用權,應當提供相應的產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,并在評估機構的評估下進行估價。

個人財產證明:如果擔保人是以個人名義提供擔保,則應當提供個人財產證明,包括銀行存款證明、車輛證明、房產證明等。
單位營業執照或機關事業單位證明:如果擔保人是以單位名義提供擔保,則應當提供單位營業執照或機關事業單位證明,并提供單位財產證明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地區對于取保候審材料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,具體要求需要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確認。
五、結論
取保候審是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的一種重要程序,具有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作用。申請取保候審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,同時需要準備充分的相關材料。

上海取保候審律師提醒大家,公安機關、檢察機關和法院在處理取保候審申請時需要依法依規辦理,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。因此,在實際操作中,犯罪嫌疑人應當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和了解,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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